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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启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政府承担80%机构

人气:3190 文章出处:本站 发表时间:2021-10-27
近日,大庆市召开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启动会,确定在大庆市范围内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该保险按照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实际入住床位全部参保,保险费120元/床/年,政府承担80%、机构自负20%,给大庆市养老机构带来了福祉。大庆市30余家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会议,他们纷纷表示,对该保险已经期盼已久,会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参保。
 
  据了解,该保险保障范围包括责任事故费用、法律费用及第三者责任,能有效提高养老机构在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不仅有利于我们养老机构降低运营风险、强化内部管理、减少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有利于维护好机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养老事业破除障碍、健康发展,促进全是养老服务水平在上新台阶。”大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郝宏颖介绍说。
 
  据了解,目前大庆市各类养老机构已达到100家,床位9000余张,机构养老老人近6000余人。大庆市行政区域内,经有关部门(民政、工商、编办等)依法登记的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含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院、养护院、光荣院、托老所等)均应投保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对象均为养老机构。保险期限以整年位单位,2016-2017年度保险期限自2016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3月31日24时止。各养老机构可于2016年3月18日之前,到所在区域的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财政补贴申请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单》。此外,各养老机构要按实际入住老人数投保。若实际入住的老人数超过民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其超出部分床位的保险费由养老机构全额自付。
 
  大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他们将尽快把投保工作全面铺开,希望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抓住政策机遇,主动与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对接,根据实际规模和条件办理责任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及时参保。(